- 2024/12/25
- 自12月15日起,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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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流感抗病毒藥擴大適用】自12月15日起,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增加使用對象!
本院配合疾病管制署政策,提供公費流感抗病毒藥物,只要符合下列條件者(如附件)即可開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物,無須自費。
特別是有類流感症狀,如發燒、咳嗽、流鼻水、頭痛、肌肉痠痛、倦怠等,且家人/同事/同班同學有類似症狀者,只要醫師評估需要使用,不需要快篩,即可開立藥物。適用期間為113 年 12 月 15 日至 114 年 2 月 28 日,民眾若有以上症狀者,建議至本院進一步評估!
